党建|用国企党建引领国企改革
党建|用国企党建引领国企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好自身肩负的管党治党责任,为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和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改革不仅是一次体制的转换,也是一次利益的调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在所有制结构、资产结构、人员流动等方面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对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巩固党在企业的政治核心地位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必须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国有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靠和调动国有企业广大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从国有企业现行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国有企业出现了党建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特别是在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时,一些企业党组织不能有效参与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具体而言,就是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保证。就是要保证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监督。就是要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安全和保值增值,监督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服务。就是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个中心,服务各级党组织这个重点,服务广大党员这个主体,服务企业职工群众这个基础。总之,就是要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贯穿于企业的经营决策、监督执行的全过程,坚持“围绕经营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
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抓好党建引领企业改革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责任,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尤其是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责任落实上具有关键作用。一是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业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党的建设的责任清单。通过明确责任清单,量化到岗、细化到人,更好地推动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工作责任。三是要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头。领导干部既要言传身教、立说立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按制度、原则和群众意愿办事,作从严治党的“领头雁”,自觉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党管干部”的含义毋庸置疑就是党组织要管好用好干部。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应遵循的根本原则。对国有企业而言,其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对国有企业党组织来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证。因此,国有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就是要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建立健全教育和监督机制,不断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政意识和履职意识。一是要严把选人用人关。要严格标准,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标准,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员队伍;要严格程序,规范提名动议,特别是认真做好考察考核,对拟选用干部做“体检”,有效防止带病提拨。二是要严把监督管理关。在抓小、抓细、抓预防上下功夫,管在平时、落到实处,对干部身上的一些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作提醒,让干部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政治责任和政治生命线。三是要严把问责关。对违反规定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严在认真、动真、较真上,重点解决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坚持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引导企业形成健康向上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一些企业逐渐暴露出管理不规范、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腐败案件多发、国有资产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已经成为扫清国有企业经营障碍、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在防控上抓源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健全组织生活。二是在管理上讲纪律,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查,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三是在落实上求实效,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个人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作者系重庆市知朗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责任编辑:王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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